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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執(zhí)行內容

| 發(fā)昌

在社會發(fā)展不斷提速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guī)章或準則。我們該怎么擬定制度呢?下面是由小編給大家?guī)淼氖称钒踩芾碇贫葓?zhí)行內容5篇,讓我們一起來看看!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執(zhí)行內容篇1

一、根據(jù)實際情況,定期或不定期對本場內(店內)的食品及出租柜臺進行日常檢查。

二、食品安全員定期要對店內環(huán)境和條件、庫存食品、散裝食品和食用農產品標簽規(guī)范、從業(yè)人員健康證情況等進行檢查,及時清理過期變質食品和臨近保質期食品,發(fā)現(xiàn)有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應當立即下架,督促有關部門和人員予以改正,并做好登記。

三、食品安全員定期對食品安全狀況進行檢查評價。經營環(huán)境條件發(fā)生變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應當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存在食品安全潛在風險的,應當立即停止經營行為,并向有關監(jiān)管部門報告。

四、檢查的內容

(一)經營環(huán)境,檢查是否具有與其銷售的食品品種、數(shù)量相適應的銷售和貯存場所,是否保持場所環(huán)境整潔,并與有毒、有害場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適當?shù)木嚯x;

(二)經營條件,檢查是否具有與其銷售的食品品種、數(shù)量相適應的銷售設備或者設施,銷售冷藏、冷凍食品的,是否配備與銷售品種相適應的冷藏、冷凍設施,并符合保證食品質量安全所需要的溫度、濕度和環(huán)境等特殊要求;

(三)經營行為,檢查是否銷售禁止銷售的食品,采購食品是否按照規(guī)定查驗相關證明材料,是否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如實記錄食品名稱、數(shù)量、進貨日期以及供貨者名稱、地址、聯(lián)系方式等內容,并保存相關憑證,保存的憑證記錄和憑證保存期不少于產品保質期滿后六個月;沒有明確保質期的,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

(四)標簽標識,檢查場內銷售的散裝食品和食用農產品標簽標識是否符合要求:

1、 銷售未包裝食用農產品的,是否在攤位(柜臺)明顯位置如實公布食用農產品名稱、產地、生產者或者銷售者名稱或者姓名等信息;

2、 銷售獲得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等認證的食用農產品以及省級以上農業(yè)行政部門規(guī)定的其他需要包裝銷售的食用農產品的,是否包裝銷售,并標注相應標志和發(fā)證機構,鮮活畜、禽、水產品等除外;

3. 銷售進口食用農產品的,包裝或者標簽是否載明原產地,境內代理商的名稱、地址、聯(lián)系方式;進口鮮凍肉類產品的包裝是否標明產品名稱、原產國(地區(qū))、生產企業(yè)名稱、地址以及企業(yè)注冊號、生產批號,外包裝上是否以中文標明規(guī)格、產地、目的地、生產日期、保質期、儲存溫度等內容;分裝銷售進口食用農產品的,是否在包裝上保留原進口食用農產品全部信息以及分裝企業(yè)、分裝時間、地點、保質期等信息;

4、散裝食品是否按照要求加貼標簽,銷售人員和場地是否落實“兩罩一套一帽”;

(五)證明文件,檢查是否持有所銷售食品來源可靠的證明文件,包括:食用農產品產地證明或者購貨憑證、合格證明文件,按規(guī)定需要檢疫、檢驗的肉類是否有檢疫合格證明、肉類檢驗合格證明等證明文件,進口食用農產品是否有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等證明文件;

(六)倉儲情況,檢查是否定期檢查庫存,及時清理腐壞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是否如實記錄食品名稱、產地、貯存日期、生產者或者供貨者名稱或者姓名、聯(lián)系方式等內容,并在貯存場所保存記錄,記錄和憑證保存期不少于產品保質期滿后六個月;沒有明確保質期的,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

五、檢查實行廠場掛鉤、場地掛鉤的銷售者是否定期對屠宰廠(場)和食用農產品種植養(yǎng)殖基地進行實地考察,了解食用農產品生產過程以及相關信息,是否查驗種植養(yǎng)殖基地食用農產品相關證明材料以及票據(jù)等。

六、對群眾舉報或媒體披露的涉嫌存在相關食品安全風險的,要立即組織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的,要采取有效措施進行控制,及時向所在地縣級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報告。

七、檢查人員要如實記錄每次檢查情況,填寫檢查記錄表,檢查中發(fā)現(xiàn)有違法行為的要及時向所在地縣級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報告;發(fā)現(xiàn)一般問題的要要求銷售者限期整改,逾期未改的要及時向所在地縣級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報告。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執(zhí)行內容篇2

一、進貨查驗記錄

管理人員及查驗人員;進貨查驗的具體內容包括(食品供貨者的食品生產許可證、食品流通許可證、營業(yè)執(zhí)照并保留相關證明的復印件備查。查驗食品品種和批次出廠檢驗合格證或質量檢驗合格報告、進口食品的商檢證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證明文件并復印備查);為了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也可以采取先進技術手段。

記錄法律、法規(guī)要求的記錄事項。經營預包裝食品應查驗食品標簽名稱、規(guī)格、凈含量、生產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產者的名稱、地址、聯(lián)系方式。

保質期;貯存條件等內容并按照食品標簽標示的警示內容、警示標志、警示說明或者注意事項等內容;經營散裝食品,應當在散裝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lián)系方式等內容;查驗記錄方式及時間;操作辦法;制度落實人等。

二、食品貯存管理和散裝食品標簽標注

主要內容:

1、食品貯存場所設專門區(qū)域,不得與有毒、有害物品同庫存放;設有隔離地面10厘米以上的平臺和層架,有良好的通風、防潮、防鼠設施;散裝食品要有專用食品容器,并符合標簽標注制度要求。

2、食品貯存場所、經營場所與經營品種、數(shù)量相適應;食品區(qū)和非食品區(qū)、食品區(qū)內預包裝食品與散裝食品、冷凍、冷藏、保鮮食品應具有明顯區(qū)分或隔離標志(食品專柜)并保持清潔;嚴禁放置廢棄物處理設施,以防止污染。

3、銷售散裝食品做好標簽標注工作,應當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lián)系方式等內容。

食品經營者銷售生鮮食品和熟食制品,應當符合食品安全所南非要的溫度、空間隔離等特殊要求,防止交叉污染。

盛放散裝食品的容器和工具應符合國家標準,定期清洗,消毒。

三、從業(yè)人員健康檢查

主要內容:

食品經營從業(yè)人員每年應當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從事食品經營,其檢查項目等事項應當符合所在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的規(guī)定。

患有痢疾、傷害、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疾病的從業(yè)人員。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應當保持個人衛(wèi)生,生產經營食品時,應當將手洗凈,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銷售無包裝的直接入口食品時應當使用無毒、清潔的售貨物工具。

四、從業(yè)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和宣傳教育

主要內容:

1、聘請有關部門人員,不定期對食品從業(yè)人員進行專題講座,學習有關衛(wèi)生管理,衛(wèi)生法律、法規(guī),腸道傳染病的預防等衛(wèi)生知識,以提高員工的食品安全防護素質。

2、組織管理人員、從業(yè)人員參加食品安全法培訓班學習,以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3、堅持每月對食品從業(yè)人員進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對不能達到食品安全要求的人員實行停崗培訓,待合格后再行上崗。經培訓仍不合格者予以勸退。

4、對培訓情況記入培訓檔案并保存。

五、食品安全檢驗

主要內容:

商場、大型超市應當配備快速檢測設備和檢測人員,開展食品快速抽樣檢測。禁止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經營。

六、運輸工具安全、無毒、無害、清潔

主要內容:

明確食品經營貯存、運輸、裝卸等環(huán)節(jié)容器、工具和設備管理人員,在食品經營者貯存、運輸和裝缷食品時使用的容器、工具和設備應當安全、無害,定期清洗,消毒,保持清潔,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的溫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同運輸。

七、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食品下架退市

主要內容:

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食品經營企業(yè)應當建立并執(zhí)行食品退市制度。食品經營企業(yè)自檢或根據(jù)有關部門的通報,發(fā)現(xiàn)其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應采取如下措施。

一、立即停止經營,下架單獨存放。

二、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

三、立即清點不合格食品并登記造冊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

四、將有關情況報告轄區(q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

五、按照工商部門的要求進行處理。

明確不合格食品下架存放地及具體操作人員及制度落實人員。

八、食品安全應急預案

主要內容:

成立機構、組成人員,明確各自責任;定期檢查本企業(yè)各項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隱患;如何落實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制度,發(fā)生食品安全突發(fā)事件,及時向工商、衛(wèi)生等有關部門報告;在處置食品安全事故中采取哪些措施;對食品安全事故不得隱瞞、謊報、緩報、不得毀滅有關證據(jù)。

九、食品質量承諾

主要內容:

(一)堅決貫徹執(zhí)行《食品安全法》,承擔經營者的責任和義務,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做到誠實守信,依法經營。

(二)認真執(zhí)行國家有關的質量、計量、食品安全等方面的規(guī)定,把好售前、售中、售后三個環(huán)節(jié),為消費者提供安全、符合國家標準的食品。

(三)嚴把食品市場準入關和食品進貨渠道,按要求建立進貨查驗、購銷臺帳、食品退市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杜絕假冒偽劣食品、不合格食品進入本店,杜絕以次充好、缺斤少兩,杜絕價格欺詐,不發(fā)布虛假廣告、虛假信息欺騙誤導消費者。

(四)保證銷售食品的質量,不銷售《食品安全法》中規(guī)定的禁止銷售的食品及失效、變質的食品。

(五)保證銷售的食品有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有中文標明的食品名稱、生產廠廠名和廠址、生產日期和保質期。

(六)不偽造食品產地,不偽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廠名、廠址。

(七)不銷售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的食品,不欺詐消費者。

(八)主動向消費者提供銷售憑證,對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履行更換、退貨等義務。

(九)本制度采用在店內顯著位置張貼等承諾方式向社會公示,便于社會監(jiān)督。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執(zhí)行內容篇3

一、制定本單位食品衛(wèi)生管理制度和崗位衛(wèi)生責任制管理措施。

二、制定本單位食品經營場所衛(wèi)生設施改善的規(guī)劃。

三、組織本單位食品從業(yè)人員進行食品安全有關法規(guī)和知識的培訓,培訓合格者才允許從事食品流通經營。

四、建立并執(zhí)行從業(yè)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五、執(zhí)行食品安全標準。

六、協(xié)助食品安全監(jiān)督管理機構實施食品安全監(jiān)督、監(jiān)測。

進貨索證索票制度

(一)嚴格審驗供貨商(包括銷售商或者直接供貨的生產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

(二)對購入的食品,索取并仔細查驗供貨商的營業(yè)執(zhí)照、生產許可證或者流通許可證、標注通過有關質量認證食品的相關質量認證證書、進口食品的有效商檢證明、國家規(guī)定應當經過檢驗檢疫食品的檢驗檢疫合格證明。

上述相關證明文件應當在有效期內首次購入該種食品時索驗。

(三)購入食品時,索取供貨商出具的正式銷售發(fā)票;或者按照國家相關規(guī)定索取有供貨商蓋章或者簽名的銷售憑證,并留具真實地

址和聯(lián)系方式;銷售憑證應當記明食品名稱、規(guī)格、數(shù)量、單價、金額、銷貨日期等內容。

(四)索取和查驗的營業(yè)執(zhí)照(身份證明)、生產許可證、流通許可證、質量認證證書、商檢證明、檢驗檢疫合格證明、質量檢驗合格報告和銷售發(fā)票(憑證)應當按供貨商名稱或者食品種類整理建檔備查,相關檔案應當妥善保管,保管期限自該種食品購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一)每次購入食品,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guī)格、數(shù)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lián)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

(二)采取賬簿登記、單據(jù)粘貼建檔等多種方式建立進貨臺賬。

食品進貨臺賬應當妥善保存,保存期限自該種食品購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三)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定期查閱進貨臺賬和檢查食品的保存與質量狀況,對即將到保質期的食品,應當在進貨臺賬中作出醒目標注,并將食品集中陳列或者向消費者作出醒目提示;

對超過保質期或者腐朽、變質、質量不合格等食品,應當立即停止銷售,撤下柜臺銷毀或者報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處理,食品的處理情況應當在進貨臺賬中如實記錄。

庫房管理制度

(一)食品與非食品應分庫存放,不得與洗化用品、日雜用品等混放。

(二)食品倉庫實行專用并設有防鼠、防蠅、防潮、防霉、通風的設施及措施,并運轉正常。

(三)食品應分類,分架,隔墻隔地存放。

各類食品有明顯標志,有異味或易吸潮的食品應密封保存或分庫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時冷藏、冷凍保存。

(四)貯存散裝食品的,應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lián)系方式等內容。

(五)建立倉庫進出庫專人驗收登記制度,做到勤進勤出,先進先出,定期清倉檢查,防止食品過期、變質、霉變、生蟲,

及時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六)食品倉庫應經常開窗通風,定期清掃,保持干燥和整潔。

(七)工作人員應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保持個人衛(wèi)生。

食品銷售衛(wèi)生制度

(一)食品銷售工作人員必須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洗手消毒后上崗,銷售過程中禁止撓頭、咳嗽,打噴嚏用紙巾捂口。

(二)銷售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須有完整的包裝或防塵容器盛放,使用無毒、清潔的售貨工具。

(三)食品銷售應有專柜,要有防塵、防蠅、防污染設施。

(四)銷售的預包裝及散裝食品應標明廠名、廠址、品名、生產日期和保存期限(或保質期)等。

食品展示衛(wèi)生制度

(一)展示食品的貨架必須在展示食品前進行清潔消毒。

(二)展示食品必須生、熟分離,避免食品交叉感染。

(三)展示直接入口食品必須使用無毒、清潔的容器,保持食品新鮮衛(wèi)生,不得超出保質期。

(四)展示柜的玻璃、銷售用具、架子、燈罩、價格牌不得直接接觸食品,展示的食品不得直接散放在貨架上。

(五)展示食品的銷售人員必須持有有效健康證明上崗,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

人員健康檢查制度

(一)食品經營人員必須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證明。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組織本單位從業(yè)人員的健康檢查工作,建立從業(yè)人員衛(wèi)生檔案。

(三)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安全知識培訓制度

(一)認真制定培訓計劃,定期組織管理人員、從業(yè)人員參加食品安全知識、職業(yè)道德和法律、法規(guī)的培訓以及操作技能培訓。

(二)新參加工作的人員包括實習工、實習生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三)建立從業(yè)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記錄歸檔,以備查驗。

用具清洗消毒制度

(一)食品用具、容器、包裝材料應當安全、無害,保持清潔,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的溫度等特殊要求。

(二)食品用具要定期清洗、消毒。

(三)食品用具要有專人保管、不混用不亂用。

(四)食品冷藏、冷凍工具應定期保潔、洗刷、消毒,專人負責、專人管理。

(五)食品用具清洗、消毒應定期檢查、不定期抽查,對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要求的用具及時更換。

衛(wèi)生檢查制度

(一)制定定期或不定期衛(wèi)生檢查計劃,將全面檢查與抽查、問查相結合,主要檢查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

(二)衛(wèi)生管理人員負責各項衛(wèi)生管理制度的落實,每天在營業(yè)后檢查一次衛(wèi)生,檢查各崗是否有違反制度的情況,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指導改進,并做好衛(wèi)生檢查記錄備查。

每周1—2次全面現(xiàn)場檢查,對發(fā)現(xiàn)的問題及時反饋,并提出限期改進意見,做好檢查記錄。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執(zhí)行內容篇4

一、廢棄油脂務必按國家《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廢棄食用油脂管理的規(guī)定》進行管理。

二、廢棄油脂應設專人負責管理。

三、廢棄油脂應有專門標有“廢棄油脂”字樣的密閉容器存放,集中處理。

四、廢棄油脂只能銷售給廢棄油脂加工單位和從事廢棄物收購的單位,不得銷售給其他單位和個人。

五、處理廢棄油脂要建立檔案,詳細記錄銷售時光、種類、數(shù)量、收購單位、用途、聯(lián)系人姓名、電話、地址、收貨人簽字等,并長期保存。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執(zhí)行內容篇5

第一條為了加強本經營單位食品質量安全監(jiān)督管理,確保本經營單位按照法定條件、要求從事食品經營活動,銷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凡進入本經營單位的食品都應當實行進貨檢查驗收,審驗供貨方的經營資格,驗明食品合格證明和食品標識,索取相關票證。應當檢驗檢疫的,還應當向供貨方按照產品生產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條件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或者由供貨方簽字或者蓋章的檢驗報告復印件。

第三條經營包裝食品的,本經營單位的經營者要對食品包裝標識進行查驗核對,內容包括:

(一)中文標明的商品名稱、生產廠名和廠址;

(二)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

(三)商標、性能、用途、生產批號、產品標準號、定量包裝商品的凈含量及其標準方式;

(四)根據(jù)商品的特點和使用要求,需要標明的規(guī)格、等級、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

(五)限期使用商品的生產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質期、保鮮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

(六)對使用不當、容易造成商品損壞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商品的警示標志或中文警示語。

第四條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必須檢驗或者檢疫的農產品及其他食品,經營者必須查驗其有效檢驗檢疫證明,未經檢驗檢疫的,不得上市銷售。法律、法規(guī)沒有明確規(guī)定的,應經有關產品質量檢測機構或市場設立的檢測點檢測合格才能上市銷售。

第五條本經營單位的經營者應經常檢查食品的外觀質量,對包裝不嚴實或不符合衛(wèi)生要求的,應及時予以處理,對過期、腐爛變質的食品,應立即停止銷售,并進行無害化處理。

第六條本經營單位的經營者按照食品廣告指引購進食品時,要注意查驗是否有虛假和誤導宣傳的內容。

第七條規(guī)模較大的商場或市場,要配備相應的檢測設施,對在場內銷售的食品進行檢測,經檢測不合格的禁止上市銷售,并登記檢測結果存檔備查。

第八條本經營單位管理人員要指導場內經營者做好食品進貨查驗工作,檢查督促經營者落實進貨查驗工作,對重要食品的相關票證,應統(tǒng)一保管,集中備案,接受行政執(zhí)法部門的檢查。

第九條本經營單位的經營者在進貨時,對查驗不合格和無合法來源的食品,應拒絕進貨。發(fā)現(xiàn)有假冒偽劣食品時,應及時報告當?shù)毓ど绦姓芾聿块T。

單位名稱(蓋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簽名:

186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