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guī)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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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規(guī)章制度管理

| 發(fā)昌

在發(fā)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guī)章或準則。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下面是由小編給大家?guī)淼挠變簣@規(guī)章制度管理7篇,讓我們一起來看看!

幼兒園規(guī)章制度管理篇1

為進一步嚴明紀律,優(yōu)化教風園風,促進我園教職工隊伍管理規(guī)范化、制度化、科學化,根據上級有關文件規(guī)定精神及我園實際,現將我園教師考勤細則公布如下:

一、考勤

全園教職工在工作日期間,每天兩次按照規(guī)定時間簽到。一月內無遲到、早退、請假、中途外出、脫崗視為全勤。全勤者第一個月獎30元,下一個月連續(xù)全勤,每月增加10元(至學期末)。中間出現非全勤月,下一月全勤從30元重新算起。

二、對事假的規(guī)定

(一)工作人員因公、因私請假,都必須履行請假手續(xù),經批準后方可離開崗位。

因公請假,應按工作人員管理權限,事先向園長申請,特殊情況可電話請假。外出開會、辦事、學習一律向園長請假。

因私請假,半天向分管園長請假,一天以上(含一天)向園長請假,一律提前一天申請,批準后方可休假,如遇特殊情況不能提前請假時,應在當天到崗前兩小時內請示,獲得批準后方可請假,上班一天內找園長銷假。離開崗位一律要事先履行請假審批手續(xù),填寫《請假申請單》(由單位存檔),園長準假后,方可離崗。只有兩位教師在崗的班級,在無人接替的情況下不準請假。

請假超過3天的,報局人事科備案。

事假期滿,須及時向準假人銷假,單位及時將請銷假情況記入《請銷假情況登記表》。無正當理由超假的,作曠職處理。

(二)因私請假期間的工資,7天以內的,按每天扣發(fā)月工資總額的1%;累計超過7天的,按每天扣發(fā)月工資總額的1.5%;學期事假累計超過1個月的,按每天扣發(fā)月工資總額的2%;超過2個月的,按每天扣發(fā)月工資總額的3%;考核年度內請假累計超過4個月的,停發(fā)工資,年度考核不合格,不能參加職稱評聘。

(三)不履行請假手續(xù),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人員作曠職處理。曠職期間停發(fā)工資。對曠職或者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xù)超過10個工作日,或者一年內累計超過20個工作日的,作自動離職處理,終止用人關系;無正當理由連續(xù)曠工15個工作日,或者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30個工作日的予以辭退。

寒暑假、雙休日及法定節(jié)假日外出(本縣以外),1天以內(含1天)的,向園長請假,經批準后方可外出。否則,按事假(三)條相關規(guī)定處理。

三、對病假的規(guī)定

(一)工作人員因病不能上班,憑醫(yī)院病情證明履行請假手續(xù),并按工作人員管理權限(參照事假)報批。請病假連續(xù)超過1個月(含1個月)的,需持縣級及以上醫(yī)院主治醫(yī)師出具的病情證明、相應醫(yī)院醫(yī)務科出具證明以及病歷卡和醫(yī)藥費賬單(原件及復印件)經縣教育局人事科審核后,方可按本規(guī)定享受病假期間的工資。病情證明若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請假人員作曠職論處。對給其出具假病情證明者通過教育局報請縣政府,建議醫(yī)療主管部門予以處理。

(二)工作人員請病假7天以內,按每天扣發(fā)月工資總額的0.2%;7天以上不滿1個月的,按每天扣發(fā)月工資總額的0.25%;學期病假累計滿1個月,按每天扣發(fā)月工資總額的0.5%;病假超過2個月不滿6個月的,從第3個月起,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按每天扣發(fā)月工資總額的1%,工作滿10年及其以上的,按每天扣發(fā)月工資總額的0.5%;病假超過6個月,從第7個月算起,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按每天扣發(fā)月工資總額的2%,工作年限滿10年及其以上的,按每天扣發(fā)月工資總額的1.5%。

(三)工作人員中獲得國務院工作部門聯合授予的勞動模范、先進工作者稱號和獲得國家、省授予的有突出貢獻的專家稱號、省級勞模,仍保持榮譽的,病假期間工資全額發(fā)放。

(四)享受教科研津貼的人員,其津貼病假期間以實際工作時間計發(fā)。

(五)學年累計病假6個月以上,當年不參加年度考核,不能參加職稱評聘。

(六)工作人員病假期間從事有償收入活動的,停發(fā)病假期間的全部工資。并視情節(jié),按事假第三條規(guī)定處理。

(七)病假期滿,須及時銷假。確因病情原因,需續(xù)假的,要及時辦理續(xù)假手續(xù)。無正當理由超假的,按事假超假處理規(guī)定執(zhí)行。確有重大疾病者,須報請主管部門領導批準。

(八)補充規(guī)定

1、教職工請病假應有醫(yī)院證明,出示醫(yī)生診斷證明、假條、藥費單據等,并及時報告園長。

2、教職工有病當天不能上班,須在上班前兩小時請假,上班后持醫(yī)院相關證明補辦手續(xù)。

3、教職工在工作時間看病,應事先取得園長同意。急診就醫(yī)者可以由家屬代為請假,但病愈后必須持醫(yī)院出具的急診證明向園長補假。

四、對上班時間外出的規(guī)定

上班時間因私事外出,需持園長簽字的請假條外出,回來銷假。每次超過2個小時的,按請假半天計算;每次不超過2小時,每月累計按每2小時半天計算(四舍五入)。

五、對婚假、生育假、喪假的規(guī)定

(一)工作人員享受婚假正常7天,喪假(直系親屬死亡)可批準3~6天的假期。如結婚雙方不在同一縣工作,或者在外地的直系親屬死亡,可根據實際情況另給路程假?;?、喪假期間工資照發(fā),路程費自理。

(二)享受產假的女工作人員,產假90天,難產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增加產假15天。對實行晚婚并晚育的女工作人員增加產假60天(共計不超過150天),對實行晚婚并晚育的男工作人員,根據工作實際情況,可享受7天以內的護理假。

(三)享受上述假期人員,在假期內,工資和各項補貼照發(fā)。凡病假、婚假、喪假、生育假發(fā)生在假期間的,上班后假期均不另加。各種假期發(fā)生的時間有交叉的,亦不重復計假。期間上班的,按加班執(zhí)行,每天不少于20元。

六、其他規(guī)定

1、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崗、串崗。本班教師有特殊情況確需倒班、替班的,需報園長批準備案。非園長同意,不得自行倒班、替班。自行倒班、擅自離崗串崗的,在班級和個人考核中按規(guī)定分別扣分。

2、教師跨班頂班:空班頂副班,每天補助20元;空班頂主班,每天補助40元。

七、附則

(一)每月5日前,將上月考勤匯總表報局人事科,復核無誤后送交局計財科。

(二)以上各項扣發(fā)、停發(fā)的款項一律由幼兒園收繳后,于每季度末統(tǒng)一交局計財科,由局計財科將該款項計入本單位賬戶,用于本園職工臨時代課、津貼補貼等補充支出,并實行專項審計。

(三)對以上各項規(guī)定,本人拒不執(zhí)行者,從嚴處理。

(四)幼兒園執(zhí)行不嚴,每學期出現瞞報漏報2人(含)以下者,給予分管園長行政處分,園長通報批評;瞞報漏報4人(含)以下者,分管園長撤職,園長行政處分;瞞報漏報5人(含)以上者,給予園長、分管園長撤職處分。

幼兒園規(guī)章制度管理篇2

一、來園活動

A:幼兒常規(guī)活動

1、能衣著整潔、高高興興上幼兒園,能向老師問早、問好,能與家長說再見。

2、能接受晨檢,按號數插好自己的晨檢牌。

3、不帶危險品、零食入園。能將外衣、帽子等放在固定地方。

4、學習雙手輕拿輕放小椅子,愿意進區(qū)游戲。

5、玩桌面游戲時,能保持安靜,不隨意走動,不影響別人。

B:對教師要求:

1、開窗通風,讓室內空氣流通、光線充足。

2、做好室內外清潔衛(wèi)生工作。

3、接待幼兒,與家長做好交接手續(xù),檢查幼兒外套,帽子的放置。

4、觀察幼兒來園精神狀況,如有異常及時與保健醫(yī)取得聯系。

5、組織幼兒桌面游戲,提醒幼兒做好簡單的自我服務性勞動。

6、清點人數,作好點名記錄。

7、作好幼兒生活用品的安放及毛巾、水杯等的消毒工作。

8、準備好幼兒一日飲水,保證幼兒隨時有溫開水喝。

二、盥洗活動

A:幼兒常規(guī)活動

1、能按老師的要求有序進入盥洗室,不推不擠,排隊如廁、洗手。

2、逐漸掌握洗手、洗臉、漱口的正確方法。

3、飯前、便后、手臟時能主動洗手。

4、大小便能基本自理,有困難的能及時跟老師說出大小便的要求。

5、盥洗時不把水灑在地上,能保持地面干爽、清潔。

B:對教師的要求

1、指導幼兒進行正確盥洗的方法。

2、允許幼兒按需要隨時大小便。飯前、外出、入睡前提醒幼兒上廁所。

3、提醒幼兒手臟洗手。提醒幼兒節(jié)約用水。

4、幼兒入廁,要觀察并給予幫助

5、盥洗后及時清洗廁所、水池,消毒毛巾。

6、保持地面干爽、防滑。

三、飲食、飲水活動:

A:幼兒常規(guī)活動

1、餐前能先輕輕轉好小椅子后洗手,小手開花,安靜入座。有些我也不懂,如什么叫“小手開花”

2、正確使用勺子,能正確舀起飯菜,送入口中?!镜纫幌驴创蟀嗟臅r候,是否需要使用筷子。一般都不會讓孩子使用筷子的】

3、進餐時不講話,細嚼慢咽,專心吃完自己的飯菜,不挑食,不剩飯菜。其實在家里,是否也應當這樣要求呢?

4、注意桌面、地面整潔,注意衣服整潔。

5、吃完后能按要求把碗和勺子放在指定的地方。

6、餐后用小餐巾擦嘴、倒溫開水漱口。

7、自己取水喝水,學會排隊等待。

8、吃好午餐能按要求進行安靜游戲,不亂走亂跑,不做有危險的動作。

B:對教師的要求:

1、餐前組織安靜活動。

2、組織盥洗,指導用正確的方法盥洗。

3、清潔消毒餐桌,準備餐具。

4、向幼兒介紹飯菜,使其簡單了解食物中的營養(yǎng),培養(yǎng)幼兒良好的飲食習慣。

5、根據幼兒飯量大小隨時添飯,不催食,指導語:“你添飯了沒有?”。這個引導語不錯沒有傾向性

6、照顧好體弱兒以及特殊幼兒,有需要的要喂好飯。

7、組織幼兒餐后散步、文學藝術欣賞等安靜、輕松的活動,提醒幼兒按老師的要求活動,外出時不推擠,不做劇烈運動。引導用語一般是正面的引導。把不可以,變?yōu)槲覀兛梢浴?/p>

8、整理餐具、地面、桌面等的清潔消毒工作。

有些簡單的工作可以安排孩子做

四、睡眠活動:

有危險的事情……

A:幼兒常規(guī)活動

1、保持寢室安靜,自己在床鋪前有序穿脫衣褲、鞋襪。整理好自己的衣物等,放在指定位置。

2、安靜入睡,睡姿正確,不玩物品,不和別人講話,不影響別人。

3、起床時,在教師的幫助下穿好衣服、鞋襪。我聽很多助教媽媽說,去了以后在這個環(huán)節(jié),最需要人幫助了

4、起床后安靜到教室,坐在自己的座位上,不隨意到戶外玩耍。

B:對教師的要求:

1、提供安靜、通風、整潔的睡眠環(huán)境。

2、指導、幫助幼兒穿脫衣服,提醒穿脫的順序與方法。想象一下,給20個孩子穿衣服,是什么場景?

3、幫助幼兒蓋被子,糾正不正確睡姿。

4、隨時檢查睡眠情況,安慰入睡困難幼兒。

5、特別注意睡眠期間起床入廁的幼兒安全保護。

6、幫助幼兒整理衣褲鞋襪,梳理頭發(fā)。

7、等幼兒吃完點心后清潔消毒寢室。

五、游戲活動

A:幼兒常規(guī)活動

1、輕拿輕放玩具材料。

2、游戲中注意自身安全,不傷害伙伴。

3、學習物歸原處。

B:對教師的要求

1、為幼兒準備安全無毒、清潔衛(wèi)生的游戲材料與玩具

2、加強安全教育,引導幼兒在游戲中增強自我保護意識,注意幼兒游戲安全。

3、指導幼兒學習自己收拾玩具、清理場地。

4、每周定期清潔消毒玩具。

六、戶外活動

A:幼兒常規(guī)活動

1、積極參加各種體育活動。

2、遵守戶外活動紀律,在指定范圍活動;

3、能按老師的口令做相應的動作,不亂跑、不推擠、不做危險動作,不傷害自己和別人。

4、鍛煉前后及進行中,能在老師的提醒下增減衣服。

B:對老師的要求:

1、注意活動場地和運動器械安全。

2、檢查幼兒著裝安全,準備好干毛巾,幫助出汗兒童擦汗。

3、注意幼兒鍛煉中的保護,避免事故發(fā)生,若發(fā)生意外立即報告并妥善處理。

4、根據幼兒身體素質、季節(jié)特征,掌握幼兒的運動量和運動密度。

5、提醒幼兒注意安全,進行自我保護。

6、對體弱兒童注意觀察護理。

七、教育活動:

A:幼兒常規(guī)活動

1、坐姿自然、端正,閱讀姿勢、握筆姿勢正確?!具@是小班,好像不應該教握筆】

2、能集中注意力參與活動,愿意開動腦筋舉手發(fā)言。

3、說話、唱歌不大聲喊叫,說話前先舉手。

4、能安靜傾聽同伴講話,不亂動,不影響別人?!具@兩條其實很難,應該有專門的訓練,】

5、不把學習用品等放入口中。

B:對老師的要求:

1、選擇好合適的教學內容和生動有趣的教學方式,能吸引幼兒的注意力。

2、能根據幼兒年齡特點控制好時間,避免幼兒大腦疲勞。

3、提醒幼兒坐姿、閱讀姿勢、握筆姿勢正確。保護幼兒視力、骨骼、肌肉等不損傷。

4、注意幼兒說話、唱歌的聲響,保護幼兒聲帶。

5、教具、學具等材料安全無毒。

6、注意讓幼兒安全地學玩具操作,避免造成外傷。

7、提醒幼兒注意操作時的衣著整潔。

八、社會實踐活動:

A:幼兒常規(guī)活動

1、在教師帶領下,排隊走路、遵守規(guī)則。

2、外出活動能注意安全(乘車安全、走路安全、在指定范圍活動,不亂走動等)。

3、按要求統(tǒng)一行動,不遠離集體,不單獨活動。

4、不隨地吐痰,不亂丟垃圾等。

B:對老師的要求:

1、有目的有計劃地帶領幼兒外出活動。

2、事先安排好線路,實地考察,準備好應急預案。

3、檢查幼兒衣著,帶好外出必需品。

4、尤其要注意不同場合有不同安全要求,時時提醒幼兒自我保護。

5、外出活動中經常清點人數,確保無幼兒走失。

九、離園活動

A:幼兒常規(guī)活動

1、收拾好玩具,能將脫下的衣帽帶回家。

2、能等成人來接,走時能跟老師和同伴說再見,不獨自離園。

3、在家長來接后能及時離園,不在園玩耍逗留。

4、不亂吃小攤販上的東西,不亂扔垃圾,講究衛(wèi)生。

B:對老師的要求:

1、組織好幼兒安靜活動

2、收好接送卡,認真與家長交接,簡單交流幼兒在園情況。

3、提醒幼兒回家前整理好玩具,放好小椅子。

4、提醒家長將幼兒衣服、帽子帶回家。

5、要求家長及時離園,不買小攤販上的食物給幼兒吃,講究飲食衛(wèi)生。

6、提醒幼兒和家長不亂扔垃圾,保持幼兒園環(huán)境衛(wèi)生。

7、整理活動室環(huán)境衛(wèi)生,按要求做好清潔消毒工作。

8、檢查水電安全,關鎖好門窗,做好防盜安全。

幼兒園規(guī)章制度管理篇3

1、教職工必須嚴格遵守幼兒園上下班時間,按時上班簽到,做到不遲到、不早退,按時上下班。

2、教師要把全部精力放在工作上,上班期間,教師不能隨便換班、串班、要全面照顧孩子,避免發(fā)生意外事故。

3、因工作造成重大責任事故,導致幼兒需要住院治療的,教師必須承擔50%的醫(yī)療費用。因看管不當造成幼兒走失,造成嚴重后果的,屬教師嚴重失職,教師本人負全責,扣除工資100元/次。

4、教師在校內、校外都應自覺維護教師形象和幼兒園聲譽。上班期間微笑面對家長和孩子。

5、各班室下班后,必須在離園前認真檢查,關好門窗,切斷電源,將物品放在指定地點,整潔衛(wèi)生,保證安全。

6、教師有事情必須請假,凡未請假或請假未經園長批準而離開崗位者按曠工論處。

7、值班老師遵守值班時間,比正常上班時間早到十分鐘,當班或值班時間,不能因私事離開孩子。

8、值班教師不能離開幼兒,班級發(fā)生的事故由當班教師負責處理,并及時向領導匯報。

9、教師若請假提前一天告訴園長,扣除當天工資。

10、教師要認真?zhèn)湔n,提前把要上的課準備好,保證每節(jié)課都要有教案,有條理。每周五將備課本交到辦公室。上課必須用普通話上課。

11、嚴把幼兒離園關,不將孩子交給陌生人,防止壞人冒領幼兒。

12、戶外活動時,要有秩序地組織幼兒進出教室門口,防止幼兒因擁擠或其它原因摔傷。

13、讓孩子養(yǎng)成問好的習慣,有禮貌,會說“謝謝”“對不起”等禮貌用語。

14、孩子出錯教師及時糾正,講道理。不能隨著孩子的心思走,要有自己的計劃。

幼兒園規(guī)章制度管理篇4

幼兒園園長職責

一、幼兒園園長負責幼兒園全面工作。

二、負責貫徹執(zhí)行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guī)、方針、政策和上級的有關規(guī)定。

三、負責組織全園職工的政治、業(yè)務學習,努力提高職工的政治素質,解決好教職工的后顧之憂,為幼兒園幼兒健康成長多作貢獻。

四、負責組織、領導、檢查全園的教育、衛(wèi)生保健、安全保衛(wèi)工作。

五、負責主持建立健全并執(zhí)行各種規(guī)章制度。

六、負責聘任、調配園內工作人員,負責指導、檢查和評估園內工作人員的工作。

七、負責全園工作人員的考勤、獎懲。

八、負責全園財務收支的審批。

幼兒園園長職責

一、認真貫徹執(zhí)行黨的教育方針和政策。執(zhí)行上級的批示和決議,貫徹執(zhí)行《幼兒園工作規(guī)程》、《托兒所、幼兒園衛(wèi)生保健制度》

二、從實際出發(fā),深入細致做好政治思想工作,關心保教人員的思想工作,生活和健康。經常對全園(所)職工進行為人師表職業(yè)道德教育,把師德教育和共產主義勞動態(tài)度教育結合起來。解決各方面矛盾調動全體職工的積極性。

三、園領導要組織全體教職工的政治、文化、業(yè)務學習和教研、科研活動及培訓工作,提高他們的政治覺悟,更新他們知識結構,提高業(yè)務水平和教育改革工作。

四、負責主持制定全園工作計劃,主持園各種會議,定期深入第一線,檢查全園各項工作實施情況,協(xié)調園內外關系,總結交流園(所)內各個環(huán)節(jié)的工作經驗和教訓,表彰先進,推廣經驗。

五、制定人員編制,明確分工,合理組織人力,決定入選,任用、調離、晉升及,獎懲等工作注意改善職工勞動條件。

六、負責制定招生方案,組織實施和審批。

七、負責財產管理的領導工作,審查,預、決算、合理使用經費。

八、負責園舍、設備、財產、綠化的長遠規(guī)劃及基建維修等工作,努力改善辦園(所)條件。

九、負責對每位副園(所)長工作的督促檢查,副園(所)長重點抓好教學,科研工作,衛(wèi)生保健及膳食管理工作。

十、及時了解國內外有關托幼工作的信息動態(tài),吸取經驗,改進工作。

十一、實施科學管理的過程中向職工進行宣傳教育,組織職工學習掌握科學管理的知識、方法、技能、技巧、不斷提高工作質量與教育質量。

幼兒園園長崗位職責

幼兒園園長負責幼兒園的全面工作,主要職責如下:

1、貫徹執(zhí)行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guī)、方針、政策和上級主管部門規(guī)定;

2、制定幼兒園工作目標、規(guī)定和工作計劃,組織實施并做出總結;

3、領導教育、衛(wèi)生、保健、后勤及安全保衛(wèi)工作;負責建立并組織執(zhí)行各項規(guī)章制度;

4、負責聘任、調動工作人員。指導檢查和評估教師及其他工作人員的工作,并給予獎懲;

5、負責工作人員的政治思想工作,組織文化業(yè)務學習,并為他們的政治和文化、業(yè)務進修創(chuàng)造必要的條件;

6、關心和逐步改善工作人員的生活、工作條件,維護他們的合法權益;

7、定期召開園務工作會議,加強民主管理和監(jiān)督;

8、管理好園舍、設備和財產,努力改善辦學條件;

9、加強對財務人員的管理,合理安排使用經費;

10、負責組織和指導家長工作;加強與社區(qū)聯系和合作,爭取各方面的支持和配合;

幼兒園教師崗位職責

幼兒園教師對本班工作全面負責:

1、教師對本班幼兒的安全負責,嚴格執(zhí)行安全制度,防止事故的發(fā)生。

2、依據幼兒園教育工作計劃要求,結合本班幼兒的年齡特點和個體差異,制定教育工作目標、計劃,并組織實施,做好教育筆記。

3、觀察分析幼兒發(fā)展情況,認真填寫觀察記錄。

4、指導和配合保育員管理好幼兒的生活和做好幼兒衛(wèi)生保健工作。

5、為幼兒創(chuàng)設良好的物質和精神環(huán)境,發(fā)揮環(huán)境教育作用。

6、積極參加業(yè)務學習和教研活動,積極進行教改實驗的立項與研究。

7、做好家長聯系工作,了解幼兒家庭教育環(huán)境,商討符合幼兒特點的教育措施。與家長共同配合,完成教育任務。

8、定期向主管園長匯報工作,并接受其檢查與指導。

幼兒園保育員崗位職責

1、重視幼兒安全工作,嚴格執(zhí)行安全制度,防止各類事故的發(fā)生。

2、負責本班房舍、設備、室內外環(huán)境的清潔衛(wèi)生及消毒工作。

3、在教師指導下管理好幼兒的一日生活。

4、在醫(yī)務人員及教師指導下,做好幼兒的衛(wèi)生保健工作。

5、在教師指導下,做好各項教育活動的準備工作及配合教師組織幼兒教育活動。

6、負責保管本班幼兒衣物和本班設備用具。

7、配合教師制作玩教具。

幼兒園炊事人員崗位職責

1、嚴格執(zhí)行廚房衛(wèi)生和本園廚房衛(wèi)生消毒制度,嚴格執(zhí)行炊具、餐具清洗消毒工作。

2、鉆研烹調技術,根據幼兒年齡特點,制作營養(yǎng)豐富、可口多樣飲食,保證幼兒攝取足夠的營養(yǎng)和熱量。

3、嚴格執(zhí)行衛(wèi)生標準,保證飲食質量,在烹調過程中防止污染,嚴防幼兒食物中毒。

4、嚴格遵守開飯時間,做好飯菜、湯點等食品的保管工作。

5、協(xié)助管理員保管好食物、蔬菜,注意節(jié)約、衛(wèi)生;安全使用餐具、炊具。

6、主動了解家長、教師、幼兒對伙食的意見,不斷改進工作,提高伙食質量。

7、堅持勤儉節(jié)約的方針,節(jié)約使用煤、水、電及各種物品。

幼兒園保健醫(yī)崗位職責

1、協(xié)助園領導組織實施有關衛(wèi)生保健方面的法規(guī)、規(guī)章制度,并監(jiān)督執(zhí)行。

2、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根據季節(jié)和流行病的特點,及時采取措施做好疾病的預防工作。

3、負責幼兒疾病的門診治療,對發(fā)病的幼兒及時治療護理,對病情較重的及時送醫(yī)院治療。

4、組織安排幼兒及職工體格檢查,及時進行健康分析,做好評價記錄,疾病統(tǒng)計及矯治工作。

5、指導各部門的衛(wèi)生消毒工作,并建立檢查記錄,定期公布。

6、指導保教人員對幼兒的生活護理、晨檢及全日觀察、體育鍛煉。

7、向全體工作人員及家長宣傳幼兒保健常識、安全常識、指導安全工作。

幼兒園規(guī)章制度管理篇5

這次的培訓雖然用了一下午的時間,但是內容非常的充實,而且有理有據地將制度的所有內容都解釋的非常清楚,這對新老師們來說,是一次了解幼兒園的非常好的機會!

今年,雖然我們的正是員工非常多,但是對幼兒園的制度、發(fā)展史真正透徹了解的人并不是很多,所以從幼兒園里的發(fā)展開始,逐步深入的了解幼兒園,并且在介紹的過程中,逐步滲透的加入進幼兒園的制度,實例并舉,讓所有的老師在案例中了解每一條制度的由來、對老師的要求和對家長、孩子們的帶來的益處。這對新老師們來說,是一次非常好的了解幼兒園的機會,讓老師們知道我們是實實在在做教育,設身處地為孩子們,貼心為家長的,讓新老師們知道我們每一條制度、每一項規(guī)定都是由實踐中來的。

關于“泰迪”的故事,我們不是第一次了解,但是卻實實在在印在了自己的腦海里,每一次閱讀都會給我們帶來不同的收獲。我們不得不說那位老師是一位成功的教育家。我們中國有句古話叫做:“十年樹木,百年樹人”,一個孩子的成長,離不開在其成長路上時刻引導他們的老師們,但是作為孩子們的老師,我們在對孩子們實施教育的時候,能否將之前老師實施的教育與現行的教育銜接起來,讓每一個孩子都能夠順利的過渡,而不會出現教育的斷層,這是最基本的。同時,我們在對孩子們實施教育的時候,不論什么時候,都應該從關注孩子們的身心發(fā)展開始,這是基礎的,孩子們的心理健康了,其余的學習、生活才會有更大的進步。同時,這對老師們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們不但要教好孩子們更要時時刻刻關注孩子們的心理動態(tài)。

一下午的培訓,看似時間短暫,但是我們的收獲卻不是只言半語就能描述的清的。唯有把我們學習到的內容切切實實的用到孩子們平時的一日生活中,規(guī)范自己的教育行為,為成為一名合格的、優(yōu)秀的幼兒園教師而努力才是最根本的。

幼兒園規(guī)章制度管理篇6

1.門衛(wèi)人員必須時刻提高警惕,嚴防不法分子混入學校進行犯罪活動。

2.來人、來客均須辦理出入登記,應認真查驗來人的身份證件,無身份證件、未經學校同意不得進入學校。

3.任何人從學校內攜帶物品出門,應主動出示出門證件,否則門衛(wèi)人員有權查問、查看。對可疑物品可以暫時扣留,及時報告有關部門處理。

4.自行車進出校門,應主動下車推行,機動車減速慢行,外來車輛進校門,門衛(wèi)人員應先問明來意再開門,隨車人員必須辦理來客登記手續(xù)。

5.外來人員會見學生必須在課余時間進行,如果正在上課,必須先在門衛(wèi)室等候。

6.嚴禁小攤小販進入校園賣東西。

7.學生出入校園必須有校方批準條。

幼兒園規(guī)章制度管理篇7

第一條

為加強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保障學校及其學生和教職工的人身、財產安全,維護中小學、幼兒園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等法律法規(guī),制定本辦法。

第三條

學校安全管理遵循積極預防、依法管理、社會參與、各負其責的方針。

第四條

學校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一)構建學校安全工作保障體系,全面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和事故責任追究制,保障學校安全工作規(guī)范、有序進行;

(二)健全學校安全預警機制,制定突發(fā)事件應急預案,完善事故預防措施,及時排除安全隱患,不斷提高學校安全工作管理水平;

(三)建立校園周邊整治協(xié)調工作機制,維護校園及周邊環(huán)境安全;

(四)加強安全宣傳教育培訓,提高師生安全意識和防護能力;

(五)事故發(fā)生后啟動應急預案、對傷亡人員實施救治和責任追究等。

第七條

教育行政部門對學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職責:

(一)全面掌握學校安全工作狀況,制定學校安全工作考核目標,加強對學校安全工作的檢查指導,督促學校建立健全并落實安全管理制度;

(二)建立安全工作責任制和事故責任追究制,及時消除安全隱患,指導學校妥善處理學生傷害事故;

(三)及時了解學校安全教育情況,組織學校有針對性地開展學生安全教育,不斷提高教育實效;

(四)制定校園安全的應急預案,指導、監(jiān)督下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開展安全工作;

(五)協(xié)調政府其他相關職能部門共同做好學校安全管理工作,協(xié)助當地人民政府組織對學校安全事故的救援和調查處理。教育督導機構應當組織學校安全工作的專項督導。

第八條

公安機關對學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職責:

(一)了解掌握學校及周邊治安狀況,指導學校做好校園保衛(wèi)工作,及時依法查處擾亂校園秩序、侵害師生人身、財產安全的案件;

(二)指導和監(jiān)督學校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三)協(xié)助學校處理校園突發(fā)事件。

第九條

衛(wèi)生部門對學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職責:

(一)檢查、指導學校衛(wèi)生防疫和衛(wèi)生保健工作,落實疾病預防控制措施;

(二)監(jiān)督、檢查學校食堂、學校飲用水和游泳池的衛(wèi)生狀況。

第十條

建設部門對學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職責:

(一)加強對學校建筑、燃氣設施設備安全狀況的監(jiān)管,發(fā)現安全事故隱患的,應當依法責令立即排除;

(二)指導校舍安全檢查鑒定工作;

(三)加強對學校工程建設各環(huán)節(jié)的監(jiān)督管理,發(fā)現校舍、樓梯護欄及其他教學、生活設施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應責令糾正;

(四)依法督促學校定期檢驗、維修和更新學校相關設施設備。

第十四條

舉辦學校的地方人民政府、企業(yè)事業(yè)組織、社會團體和公民個人,應當對學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職責:

(一)保證學校符合基本辦學標準,保證學校圍墻、校舍、場地、教學設施、教學用具、生活設施和飲用水源等辦學條件符合國家安全質量標準;

(二)配置緊急照明裝置和消防設施與器材,保證學校教學樓、圖書館、實驗室、師生宿舍等場所的照明、消防條件符合國家安全規(guī)定;

(三)定期對校舍安全進行檢查,對需要維修的,及時予以維修;對確認的危房,及時予以改造。舉辦學校的地方人民政府應當依法維護學校周邊秩序,保障師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為學校提供安全保障。有條件的,學校舉辦者應當為學校購買責任保險。

第十六條

學校應當建立校內安全工作領導機構,實行校長負責制;應當設立保衛(wèi)機構,配備專職或者兼職安全保衛(wèi)人員,明確其安全保衛(wèi)職責。

第十七條

學校應當健全門衛(wèi)制度,建立校外人員入校的登記或者驗證制度,禁止無關人員和校外機動車入內,禁止將非教學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動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險物品帶入校園。學校門衛(wèi)應當由專職保安或者其他能夠切實履行職責的人員擔任。

第十八條

學校應當建立校內安全定期檢查制度和危房報告制度,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安排對學校建筑物、構筑物、設備、設施進行安全檢查、檢驗;發(fā)現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停止使用,及時維修或者更換;維修、更換前應當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或者設置警示標志。學校無力解決或者無法排除的重大安全隱患,應當及時書面報告主管部門和其他相關部門。學校應當在校內高地、水池、樓梯等易發(fā)生危險的地方設置警示標志或者采取防護設施。

第十九條

學校應當落實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責任制,對于政府保障配備的消防設施和器材加強日常維護,保證其能夠有效使用,并設置消防安全標志,保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車通道暢通。

第二十條

學校應當建立用水、用電、用氣等相關設施設備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進行檢查或者按照規(guī)定接受有關主管部門的定期檢查,發(fā)現老化或者損毀的,及時進行維修或者更換。

第二十一條

學校應當嚴格執(zhí)行《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wèi)生管理規(guī)定》、《餐飲業(yè)和學生集體用餐配送單位衛(wèi)生規(guī)范》,嚴格遵守衛(wèi)生操作規(guī)范。建立食堂物資定點采購和索證、登記制度與飯菜留驗和記錄制度,檢查飲用水的衛(wèi)生安全狀況,保障師生飲食衛(wèi)生安全。

第二十二條

學校應當建立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并將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置于實驗室顯著位置。學校應當嚴格建立危險化學品、放射物質的購買、保管、使用、登記、注銷等制度,保證將危險化學品、放射物質存放在安全地點。

第二十三條

學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配備具有從業(yè)資格的專職醫(yī)務(保健)人員或者兼職衛(wèi)生保健教師,購置必需的急救器材和藥品,保障對學生常見病的治療,并負責學校傳染病疫情及其他突發(fā)公共衛(wèi)生事件的報告。有條件的學校,應當設立衛(wèi)生(保健)室。新生入學應當提交體檢證明。托幼機構與小學在入托、入學時應當查驗預防接種證。學校應當建立學生健康檔案,組織學生定期體檢。

第二十四條

學校應當建立學生安全信息通報制度,將學校規(guī)定的學生到校和放學時間、學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離校情況、以及學生身體和心理的異常狀況等關系學生安全的信息,及時告知其監(jiān)護人。對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狀況異常以及有吸毒行為的學生,學校應當做好安全信息記錄,妥善保管學生的健康與安全信息資料,依法保護學生的個人隱私。

第二十五條

有寄宿生的學校應當建立住宿學生安全管理制度,配備專人負責住宿學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衛(wèi)工作。

學校應當對學生宿舍實行夜間巡查、值班制度,并針對女生宿舍安全工作的特點,加強對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

學校應當采取有效措施,保證學生宿舍的消防安全。

第二十六條

學校購買或者租用機動車專門用于接送學生的,應當建立車輛管理制度,并及時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備案。接送學生的車輛必須檢驗合格,并定期維護和檢測。

接送學生專用校車應當粘貼統(tǒng)一標識。標識樣式由省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制定。

學校不得租用拼裝車、報廢車和個人機動車接送學生。

接送學生的機動車駕駛員應當身體健康,具備相應準駕車型3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最近3年內任一記分周期沒有記滿12分記錄,無致人傷亡的交通責任事故。

第二十九條

學校組織學生參加大型集體活動,應當采取下列安全措施:

(一)成立臨時的安全管理組織機構;

(二)有針對性地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

(三)安排必要的管理人員,明確所負擔的安全職責;

(四)制定安全應急預案,配備相應設施。

第三十條

學校應當按照《學校體育工作條例》和教學計劃組織體育教學和體育活動,并根據教學要求采取必要的保護和幫助措施。

學校組織學生開展體育活動,應當避開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開展大型體育活動以及其他大型學生活動,必須經過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的,應當事先與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共同研究并落實安全措施。

第三十一條

小學、幼兒園應當建立低年級學生、幼兒上下學時接送的交接制度,不得將晚離學校的低年級學生、幼兒交與無關人員。

第三十二條

學生在教學樓進行教學活動和晚自習時,學校應當合理安排學生疏散時間和樓道上下順序,同時安排人員巡查,防止發(fā)生擁擠踩踏傷害事故。

晚自習學生沒有離校之前,學校應當有負責人和教師值班、巡查。

第三十五條

學校教職工應當符合相應任職資格和條件要求。學校不得聘用因故意犯罪而受到刑事處罰的人,或者有精神病史的人擔任教職工。

學校教師應當遵守職業(yè)道德規(guī)范和工作紀律,不得侮辱、毆打、體罰或者變相體罰學生;發(fā)現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的,應當及時告誡、制止,并與學生監(jiān)護人溝通。

第三十七條

監(jiān)護人發(fā)現被監(jiān)護人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異常心理狀況的,應當及時告知學校。

學校對已知的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異常心理狀況的學生,應當給予適當關注和照顧。生理、心理狀況異常不宜在校學習的學生,應當休學,由監(jiān)護人安排治療、休養(yǎng)。

第三十九條

學校應當在開學初、放假前,有針對性地對學生集中開展安全教育。新生入校后,學校應當幫助學生及時了解相關的學校安全制度和安全規(guī)定。

第四十一條

學校應當對學生開展安全防范教育,使學生掌握基本的自我保護技能,應對不法侵害。

學校應當對學生開展交通安全教育,使學生掌握基本的交通規(guī)則和行為規(guī)范。

學校應當對學生開展消防安全教育,有條件的可以組織學生到當地消防站參觀和體驗,使學生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識,提高防火意識和逃生自救的能力。

學校應當根據當地實際情況,有針對性地對學生開展到江河湖海、水庫等地方戲水、游泳的安全衛(wèi)生教育。

第四十二條

學??筛鶕數貙嶋H情況,組織師生開展多種形式的事故預防演練。

學校應當每學期至少開展一次針對洪水、地震、火災等災害事故的緊急疏散演練,使師生掌握避險、逃生、自救的方法。

第四十四條

教育行政部門應當組織負責安全管理的主管人員、學校校長、幼兒園園長和學校負責安全保衛(wèi)工作的人員,定期接受有關安全管理培訓。

第四十八條

建設、公安等部門應當加強對學校周邊建設工程的執(zhí)法檢查,禁止任何單位或者個人違反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標準,在學校圍墻或者建筑物邊建設工程,在校園周邊設立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腐蝕性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場所或者設施以及其他可能影響學校安全的場所或者設施。

第四十九條

公安機關應當把學校周邊地區(qū)作為重點治安巡邏區(qū)域,在治安情況復雜的學校周邊地區(qū)增設治安崗亭和報警點,及時發(fā)現和消除各類安全隱患,處置擾亂學校秩序和侵害學生人身、財產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

第五十條

公安、建設和交通部門應當依法在學校門前道路設置規(guī)范的交通警示標志,施劃人行橫線,根據需要設置交通信號燈、減速帶、過街天橋等設施。

在地處交通復雜路段的學校上下學時間,公安機關應當根據需要部署警力或者交通協(xié)管人員維護道路交通秩序。

第五十一條

公安機關和交通部門應當依法加強對農村地區(qū)交通工具的監(jiān)督管理,禁止沒有資質的車船搭載學生。

第五十二條

文化部門依法禁止在中學、小學校園周圍200米范圍內設立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yè)場所,并依法查處接納未成年人進入的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yè)場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查處取締擅自設立的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yè)場所。

第五十三條

新聞出版、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門應當依法取締學校周邊兜售非法出版物的游商和無證照攤點,查處學校周邊制售含有淫穢色情、兇殺暴力等內容的出版物的單位和個人。

第五十四條

衛(wèi)生、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對校園周邊飲食單位的衛(wèi)生狀況進行監(jiān)督,取締非法經營的小賣部、飲食攤點。

第五十八條

發(fā)生教職工和學生傷亡等安全事故的,學校應當及時報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和政府有關部門;屬于重大事故的,教育行政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規(guī)定及時逐級上報。

第五十九條

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在每年1月31日前向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書面報告上一年度學校安全工作和學生傷亡事故情況。

第六十一條

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設、交通、文化、衛(wèi)生、工商、質檢、新聞出版等部門,不依法履行學校安全監(jiān)督與管理職責的,由上級部門給予批評;對直接責任人員由上級部門和所在單位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或者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十二條

學校不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職責,對重大安全隱患未及時采取措施的,有關主管部門應當責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對學校負責人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發(fā)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學生和教職工傷亡的;

(二)發(fā)生事故后未及時采取適當措施、造成嚴重后果的;

(三)瞞報、謊報或者緩報重大事故的;

(四)妨礙事故調查或者提供虛假情況的;

(五)拒絕或者不配合有關部門依法實施安全監(jiān)督管理職責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及其實施條例另有規(guī)定的,依其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六十三條

校外單位或者人員違反治安管理規(guī)定、引發(fā)學校安全事故的,或者在學校安全事故處理過程中,擾亂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違反治安管理規(guī)定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造成學校財產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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